嘉南藥理大學通識教育學分抵免要點
97年1月8日通識教育中心會議通過
101年9月19日通識教育中心會議修正通過
105年12月29日通識教育中心會議修正通過
106年9月19日通識教育中心會議修正通過
一、嘉南藥理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依據本校科目學分抵免辦法規定,特訂定「嘉南藥理大學通識教育學分抵免要點」(以下簡稱本要點)。
二、核心通識課程學分之抵免:
本校核心通識課程依學生入學年度課程科目表之規定修讀課程,他校學生修習之課程,如符合本校「核心通識學分抵免科目對照表(如附件)」所列之科目者,得予抵修。
三、發展通識課程學分之抵免:
本校發展通識課程依學生入學年度課程科目表之規定修讀課程,他校學生修習之課程,如與本校、曾開設過之各領域課程相同者,經由本中心核定後,得予抵免。
四、基礎服務學習課程抵免:
本校「基礎服務學習課程」自97年起改為0學分,他校學生修習之基礎服務學習課程,如與本校開設課程相同者,經由本中心核定後,得以免修。
97年入學新生,合乎教育部免修作業要點,請附相關證明,經由本中心核定後得予免修。
五、體育課程抵免:
本校體育課程自103學年度起課程名稱為「體適能」,2學分;105學年度起課程名稱修改為「體育」,2學分,他校學生修習之體育課程,如與本校開設課程相同者,經由本中心核定後,得以抵免。若在他校修習之體育課程少於2學分者,經由本中心核定後,得以免修,惟免修後通識畢業學分數不足者,以加修發展通識課程學分補足之。
六、本要點自103學年度起,入學新生適用,若有其他未盡事宜,依學校相關規定辦理。
七、本要點經通識教育中心會議通過後公告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